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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08:42:03
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该条例对医疗纠纷的定义、预防措施、处理流程以及相关法律义务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为了帮助我院的医务工作者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降低医疗风险,确保医疗靠谱,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院于11月19日中午在医院12楼会议室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培训会,特别邀请了我院法律顾问张志伟律师进行授课,参与此次培训的相关医务人员超过160人。
张志伟律师通过课件对新的条例进行了逐条分析,围绕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结合他处理过的医疗纠纷实例,以病例解释法律,强调参训人员需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善于沟通,并坚守职业原则,才能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他特别指出了条例中变化的重要内容,新的《条例》在多个方面对医方义务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新增要求,尤其是医方需主动告知尸检、病历复制及封存等事项;医护人员如有篡改、伪造、隐匿或销毁病历的行为,将面临低降职、撤职或暂停执业的严厉处罚等重点内容。
本条例清晰地界定了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其家属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及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此外,对医疗文书的撰写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我院的医务人员积极学习和理解这些条例内容,并将其与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结合,强化对关键环节、重要流程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质量与靠谱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我院也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靠谱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